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改革开放30年 北京菜市
改革开放与中国社会的政
美国前总统卡特瞒着国会
康熙帝与中国礼仪之争:
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
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
施坚雅模式与中国近代史
试论义和团运动与中国传
论晚清商品博览会与中国
最新热门    
 
澳门与中葡关系(之一)

时间:2007-3-10 10:46:41  来源:不详
度政府的控之下运作,直至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亚马勒(J.M.Ferreira do Amaral)出任澳葡总督。澳门葡萄牙人虽然以设立议事会取得葡萄牙人社团内部的自治权,但是整个澳门半岛的税务、行政、司法等主权,仍然掌握在中国地方官府的手里(注:参见谭志强《澳门主权问题始末》(北,1994年版),页98~110。)。为便于控澳夷及有效地行使主权,明朝政府还在澳门设立“夷目”宣布政令和双方交涉政务的“议事亭”(注:此议事亭并非澳葡自治机构。)。明朝政府默认葡萄牙人在澳门设立的自治机构,允许葡萄牙人享有一定围的自治权,地方乃至中央政府执掌最终的处置和审判权,这种“以汉法约束”、“用夏变夷”的办法(注:卢坤:《广东海防汇览》,3,《险要》。), 从某种意义上,似乎可以看作是古代蕃坊度在明朝末年的延续(注:参见费成康《澳门四百年》(上海,1988年),页35。葡萄牙人定居澳门并擅设自治机构之后,明代广东地方当局乃至中央政府是否就把澳门视为蕃坊并以中国古代“蕃坊度”加以管理这个问题,还是有待认真商榷的。)。中国在澳门行使的主权,除香山县丞每年葡萄牙人征收地租,还在澳门设有各类守澳官行署,如提调负责查验进出口番舶,征收船钞和货税;备倭掌管防务,防倭寇、海贼;巡缉专司巡查和缉捕奸宄。清代在管理澳门方,基本沿袭明,虽然裁撤提调、备倭、巡缉3 处行署,但明代所设议事亭却保留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