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57。);有人建议“以水兵数千攻之于水、陆兵数千攻之于陆, 水陆并进,……与之大做一场,以造广人之福”(注:俞大猷:《正气堂集》,卷15,《论商夷不得恃功恣横书》。);也有人认为,对待居澳葡萄牙人,不能“不察其顺逆、不辨其奸良,一概名之曰贼,非但俱焚玉石,将有俗庖月易一刀之虑”,何况“两广百年间,资贸易以饷兵,计其入可当一大县,一旦弃之,军需安出,……香山海洋得澳门为屏卫,向时如老万、如曾一本、如何亚八之属,不敢正目而视,阖境帖然,若撤去澳夷,将使香山自为守”,力主“建城设官而县治之”(注:卢坤:《广东海防汇览》,卷3,《险要》。)。
反对将葡萄牙人逐出澳门的广东官绅,其动机除了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一面,当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私心。明中叶以降,上自朝廷重臣,下至封疆大吏,敲诈勒索、徇私舞弊,可以说无所不有。葡萄牙人以行贿手段客居澳门、借地生财,毕竟不似在本土上那样心地坦然。正是由于葡萄牙人的这种忐忑不安的心理,广东地方官府时常借端对澳门葡萄牙人勒索敲诈。自从葡萄牙人在广东沿海贩私贸易,地方势豪即在贪官污吏的庇护下与之勾结串通,或劫掠边民,或违禁出洋,或贩私偷税。将葡萄牙人赶出澳门,无疑是断绝地方官绅的财源。因此,资贸易以饷兵,留澳夷以守香山,不过是例数了几条能够说得出口的原因。
为了有效地控制澳门葡萄牙人,防范入侵香山、骚扰内地,以及奸宄勾结为害边民,明朝政府在广东官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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