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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帆楼痛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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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5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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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除了强盗逻辑以外,根本谈不上达成契约所须具备的“真实意愿”这一要件;二、由于统治权来源于侵略战争,因此,所谓的“条约”是违背契约双方必须平等自由这一原则的,一方面,被侵略的战败者没有平等协商的地位,另一方面,被侵略一方也没有意志表达自由和选择自由,缺乏这两个因素的契约,任何一个具备法律常识的人都可以断言,这是一个非法的契约。然而,本来是强盗的作为,却偏偏喜欢扯上文明社会中的契约理论作为遮羞布,这样做的结果,证明的是这个强盗不仅凶残,而且还极其虚伪,是真正值得善良的人们需要认真防范的强盗。只有在认识到日本对台湾殖民统治不具有合法性之后,我们才能对台湾人民的反抗行动之正当性获取真切的认知和同情的理解。在这里,“统治”与“统治的合法性”是需要加以严格区分的概念。
二
《春帆楼》一书的学术成就和贡献是多方面的。笔者在阅读中,不时地为黄静嘉先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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