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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向台湾移民的家族外植与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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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5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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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只剩下一些房屋和宅基地,用于种植农作物而收取租谷、租银的田地几乎没有了。阄书在各房分得的具体产业中写道:“第一阄,三房植东拈得。泉业:南保众官、肯官民厝一畔;桃官民厝二间,插翼地一间,后面圹地一所;中保大书房十五架,共五间。……第二阄,二房植槐拈得。泉业:南保七官民厝一间,石喾一口,厝地三间;土名引前百成官民厝一间,中保大书房、东观厅,共三间;买郎大厝一间。……第三阄,二房植槐拈得。泉业:(原无)……第四阄,长房植棩拈得。泉业:南保陈廷厚民厝乙座,大小十间;土名引前石喾一口;中保来旺官石喾一口;中保大书房、亭及角间,共三间。……”(注:见自王连茂、叶恩典整理:《泉州·台湾张士箱家族文件汇编》第72-74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到了嘉庆年间(1796-1820年)这一房的子孙们再度分家时,就较少看到有关泉州产业的记载了,“至父亲、母亲历年忌神、年节,就泉中祀田,依旧分年轮当,不得以祀业无几,祭费有缺。将来再充祀业,听各人自便。”(注:见自王连茂、叶恩典整理:《泉州·台湾张士箱家族文件汇编》第92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
再如张士箱第四子张方大的四房,产业的大体情景也是如此。由于张方大及其儿子张源俊、张源价、张源清、张源志等经营有方,产业数量比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兄弟分家时还有所增长,所谓“幸能仰体先志而守成之,随所赢馀日渐加增”,在泉的产业也随之有所增加。但是在这些增加的泉州产业中,家族共有田依然占有较大的比重。该房在乾隆 << 上一页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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