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有荷兰政府之档案文件,可以运往巴达维亚。
九、公司人员现为中国人拘禁在福摩萨者,应于八日至十日内释放,拘禁在中国者,应尽早予以释放。公司雇员在福摩萨未受拘禁者,应发给通行证,以便安全到达公司船上。
十、国姓将捕获之四艘小艇及其财物发还公司。
十一、国姓负责拨出需要的船只运载公司人员及其财货上船。
十二、公司人员在停留期间,国姓属下臣民应按日供应以合理价格之蔬菜、肉类以及其他维持日常生活之物品。
十三、在公司人员未上船前留在岸上期间,除非为公司之急务,国姓属下之士兵臣民,一律不得进入城堡,不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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