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工事网之堡篮,亦不得进至由国姓殿下下令所立之木栅。
十四、在公司所属人员全部撤出城堡以前,城堡上除白旗外,不得悬挂别种旗帜。
十五、公司人员及财货上船后,仓库管理人员应留在城堡内两三日,然后上船。
十六、本条约一经签字、盖章、宣誓后,双方各依本国习惯,国姓即派官员Moor Ongkun及*顾问Pimpan Jamoosje到荷兰船上,公司方面亦派一职位仅次于长官之官吏燕•奥根斯、樊?华弗伦(Jam Oetgens van Waveren)及福摩萨评议员大卫?哈曹尔(David Harthouwer)到国姓外,作为人质,上述人质应留在指定之地点,直至本条约所规定之事项均已执行完毕为止。
十七、目前在城堡内或公司船上之中国俘虏,应予释放,以交换荷方为国姓部属所俘虏之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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