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璋还指出,葡人每当交涉之时,总是把英国人抬出来,为其撑腰,皆因两国有同盟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从1703年《梅朱恩条约》开始的,从此葡萄牙本国及其殖民地都处在英国的保护之下。次年5月9日,王廷璋又去函外交部称:“现闻葡政府因澳门事,鉴于南北近情,颇抱不安,曾由葡外部密派大员前往伦敦,向英政府商议将来对付之策。并向英政府商购鸦片烟运至澳门专卖以为饵”(注:《外交部发收驻葡萄牙公使王廷璋电》,载《澳门专档》(四),页539~540。)。这种情况使中国外交部在与葡国交涉之前,不得不有所顾忌。
与此同时,情报局也于1928年3月23 日给条约司送去情报称:“葡政府已预悉中国政府将提议修约,彼暗中已密议应付方策,拟以中国内战未息,及关税政策未完之二大理由,为拒绝或延宕口舌”。而3 月30日,身为国民政府司法部顾问的法国人宝道(Georges Padous)又给外交部送去一份关于澳门问题的分析报告。宝道认为,1887年条约中,中国并没有完全失去澳门主权,一旦葡人占领终了,就要归还中国。因此在谈判中,可将澳门法律地位问题,再向葡国提出,此事照情形论,与现时之租界情形颇属相同。“中国若主张澳门不过为变相租界之一种,中国应可提议收回,一如上海各国租界,以及外人在华管理之其他租界无异,似亦有其充足之理由也”(注:《外交部条约司司长钱泰收外交部情报局函》,《外交总长罗文干收宝道书—关于1887年中葡条约宣告失效问题上外交部说帖》,载《澳门专档》(四),页540~558。)。但外交部当时并没有魄力直接了当地提出澳门问题。3月31日, 条约司将修约照会稿寄给王廷璋,征求他的意见。这个照会的主要内容是:“中国政府以为将中葡两国间之关系,奠立于平等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之基础,藉使两国邦交益臻巩固,实为急图。为贯彻此项目的起见,1887年12月1日,中葡两国所订和好通商行船条约,应即根据上述新基础,改订一更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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