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19世纪70、80年代,台湾洋务运动取得了一定进展,并带动了整个台湾经济全面发展,将台湾经济推向了近代化的进程,但台湾的洋务运动也还是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的。由于台湾洋务运动也和大陆各省一样,都是由地方长官倡导创办起来的,然而大陆洋务运动在进入70、80年代以后,已从60年代的官办形式,进入以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为主的形式,而台湾的洋务运动则仍然以官办形式为主,只有少数几个企业是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的形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二:
一是由于台湾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后开发区,“土地初辟,横绝大海,往来多险,仕宦惮之”,[43]内地官员除非不得已者,都不愿到台湾任职,即使去了也不愿在台湾久任久居。康熙三十年(1691年)规定:“台湾各官自道员以下,教职以上”,一律“三年俸满即升”,内调大陆。雍正七年(1729年)又进一步规定台湾各级官员任满二年半即内调。而且规定都不准携带眷属,只有年逾40而无子嗣的人才能携带眷属。因此,台湾地方的封建地主势力较小,资金积累也少。即使有些贪官污吏,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也都满载而归,不愿在台湾经营。
二是台湾对外开放较迟,直到19世纪60年代初期,才根据《天津条约》的规定,相继开放了台南、淡水、打狗、基隆四个通商口岸,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势力才真正地进入台湾,这就比大陆整整迟了20年。而且当时台湾人口稀少,市场不大,外国资本主义侵入台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掠夺台湾的土产资源茶、糖、樟脑、煤炭等,所以当年台湾的对外贸易,出口远远大于进口。当年参与台湾贸易的也只有21家外国洋行,外国资本主义在台湾的经济势力,远不如在大陆那么大,所以西方国家除英、德两国以外,还都没有在台湾设立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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