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总理衙门的指示”[(4)l]。这主要是指淡水关税务司马士给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一份报告,内称:“我秘密获悉据说是总理衙门致巡抚密电的内容,令台湾独立。”[(5)l]在这里,马士特别点出是“据说”,乃是来自传闻,而论者却断定为总理衙门指示的证据,就未免有欠严谨了。
许多材料可以证明,台湾民主国方案是台湾省内外的官绅共同酝酿而成的。《马关条约》割台条款的消息传出后,台湾绅民愤恨已极,众皆认为:“万国公法有‘民不服某国,可自立民主’之条,全台生民百数十万,地方二千余里,自立有余。”[(6)l]所以,4月20日唐景崧致电张之洞称:“台本未失,今民又不服倭,皆公法所可争者。”[(7)l]翌日,张之洞复电,称:“西人言普法议和,普索法两省地,法以两省人不愿属普,普不能驳,中国可援例,听台湾民自便”[(8)l],表示赞同唐景崧的意见。29日,唐景崧电称:“台民自主,可请各国保护。”[(9)l]到5月16日,台湾绅民在事难挽回的情况下,决定要自主保台。据马士报告:“16日以嘉义进士丘逢甲为首的一个台中士绅代表团来谒巡抚,与他密谈。……这个代表团自巡抚衙门的电报局发电请两江总督上奏朝廷,台湾既被割弃,台民决意自立岛国。”[(10)l]同日,唐景崧一面电告总理衙门:“此乃台民不服属倭,权能自主,其拒倭与中国无涉”[(11)l];一面电张之洞称:“民主之国亦须有人主持,绅民咸推不肖,坚辞不获。惟不另立名目,终是华官,恐倭借口缠扰中国;另立名目,事太奇创,未奉朝命,似不可为。如何能得朝廷赐一便宜从事准改立名目不加责问之密据?公能从旁婉奏,此亦救急一策。”而张之洞复电则云:“朝廷未必肯给密据,恐为倭诘。如事至万不得已时,只可由尊处自奏。”[(1)m]由此可见,唐景崧还担心为成立台湾民主国而获罪,怎么可能是奉总理衙门指示行事呢?
台湾民主国既然是由台湾省内外的官绅倡导成立的,那么能否说它不能反映“民意”呢?当时在台湾的美国《纽约先驱报》记者大卫生就是这样认为的。他在《台湾岛的历史概观(1430-1900)》(The Island of Formosa:Historical View From 1430 to 1900)一书中写到台湾民主国时,是这样描述的:“这件事情,不论是由唐景崧及其僚属或大陆上的官吏所发起,人民实在毫无所知,始终是由官吏包办的。……官吏虽然鼓励人民抵抗日本人,人民则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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