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闻割台后,冀有转机,未敢妄动,今已绝望,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唐景崧致淡水关公文:“我全台绅民不肯俯首事仇,屡次恳请朝廷反对割让,而中国欲昭大信,未允改约。台民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以自保乡土。”刘永福盟约书:“变出非常,改省为国,民为自主,仍隶清朝。”刘永福告示:“照得倭寇要盟,全台竟割,此诚亘古变异,为人所不忍闻、所不忍见,更何怪我台民发指眦裂,誓与土地共存亡,抗不奉诏,而为自主之国。”[(1)n]
于此可知,所谓“民主”,分明即“台民自主”之义,与大卫生所说的“民主”无涉,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论者不察,引以为据,竟以讹传讹,殊觉不够慎重!
论者还对台湾民主国的历史作用做出了否定的评价,称其“虚有其表”,因为它“并不是一个具有实质内涵的国家,而只是一个虚有其名的外交设计”,所以它“不是台湾史的本身”[(2)n]。说台湾民主国“不是一个具有实质内涵的国家”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已经早有许多时贤论列,在此无庸烦渎。主要的问题在于:能否根据台湾民主国“不是一个具有实质内涵的国家”就说它“不是台湾史的本身”?我认为,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台湾民主国是否台湾史的本身,并不决定于什么人的主观臆断,而是决定于它在台湾史中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十年前,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归纳台湾民主国的积极作用有四:其一,“台湾民主国适在局势危急的情况下成立,对维系人心、稳定局势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当时台湾已成为朝廷‘弃地’的情况下,有台湾民主国作为号召抗敌的旗帜,对开展全台范围的反割台斗争是有利的。”其二,“割台明文下达后,台湾的府、道、厅、县官员大都内渡,而台湾民主国一成立,便立即任命新的官员以填补空缺,使台湾抗敌的新体制得以形成。……台北的民主国政权瓦解后,其地方政权仍在领导抗日斗争。”其三,“民主国是台湾义军的发动者和组织者,并建立了义军与清军联合作战的体制,为当时的抗日斗争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四,“台湾民主国虽然覆亡了,但是它播下了反抗的种子,很快便发展为席卷全岛的抗日武装斗争。……台湾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火种,是在民主国时期就播下了,终至燃成了永难扑灭的抗日烈火。”[(1)o]凡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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