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统治者基于农业发展的需要,也不会拒绝采取比较和缓的剥削方式,以招徕外来的农民。因此比较合理的推测是:这些外族流民的大部分加入了向显贵阶级交纳“阿勒班”的依附民阶级。
综上所述,在明末的女真社会中,形成了显贵、依附民、奴隶这样三个阶级。
社会中涌进了数量庞大的新分子——朝鲜人、汉人、外部落的女真人,引起了重大后果:他们不是任何一个部落或血缘组织的成员,而是外族的奴隶和被统治者,传统的氏族部落制度完全无法适用于外族人员以及奴隶、依附民的管理,无法进行有效的统治。当这种情况不能再维持下去时,氏族部落制的旧秩序便走到了尽头。
注释:
①a 《通古斯——满语比较辞典》,列宁格勒1975年俄文版第423页。参见贾敬颜、朱风合辑《女真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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