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2日。《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页。)由于民间习惯的传承性,实行阳历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官方、民间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参议院提出4条办法,其最要者,为主张“新旧二历并存”。而所颁新历书于“旧时习惯可存者,择要附录,吉凶神宿一律删除”(注:《命内务部编印历书令》所附参议院原缄一件,1912年1月,《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4页。)。民国政府采用阳历,以公历(即格列历)为准,加入世界潮流,为中国历法一大进步。
其三,废除跪拜礼节和革除“大人”、“老爷”称呼。清代繁琐的官场礼节,是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的主要标志。1906年,在清政府未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一些较开明的地方官吏在其管辖范围内主动改革官场礼仪,主要内容为废除跪拜礼节,禁用“卑职”称呼;但这一新风尚由于清政府未予提倡而难以兴起。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在各省代表会议上提出废止跪拜礼,规定普通相见为一鞠躬,最敬礼为三鞠躬。此后,鞠躬礼就逐渐兴开了。与此同时,孙中山还在命令内务部通知革除前清官厅称呼的公函中指出,“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员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他在这一命令中主张废除“大人”、“老爷”等称号,并提出:“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前清官厅恶称。”(注:《临时大总统关于革除前清官厅称呼致内务部令》,1912年3月2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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