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谘议局议员的选举总体上说是相当成功的。选出的议员大多为地方俊杰之士。张孝若在论及江苏谘议局及议员的时候称赞说,“差不多完全是人民的意志自动的认为优秀可靠,就选他出来……那当选的议员,也人人自命不凡,为代表民意力争”(注: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第143—144页。)。这也符合大多数苏籍议员的品格与表现。在后来谘议局议员与地方官权的斗争中,苏籍议员总是立于斗争前端的“锋线人物”。如苏州选出的副议长蒋炳章在1910年与议长张謇、副议长仇继恒带领101位议员集体辞职, 以抗议两江总督张人骏“有意破坏预算”,践踏民主程序。苏州府籍议员杨廷栋、潘承锷、方还等还多次在谘议局会议上提出动议,参劾或谴责地方官员贪赃枉法与破坏地方自治的劣行。
三
建立市民公社是清末苏州最具特色的一项地方自治活动。它最早出现于1909年。该年6月有洋货业商董施莹向苏州商务总会、 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及府县衙门上递呈文说:“观前大街,分为观东、观西二名称,地居冲要,店铺林立,从前办理各事,虽有施行之效验,尚无联合之机关。商等目击情形,急思振作,爰拟组织公社……如关于卫生、保安等类,集思广益,实力试办,取名苏州观前大街市民公社。”(注:《苏州市民公社档案选辑》,《辛亥革命史丛刊》(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四辑,第87—88页。)苏州商务总会及地方各行政机关均同意其申请,准予立案。随后,其他街道的市民也纷纷仿效。1910年7月, 韩庆澜等商人呈文苏州商务总会,声称商民有办理地方自治之义务,请求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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