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43〕,又是公所组织大量出现的时期,为同业者及同业中的外地同乡办理善举逐渐成为会馆、公所组织的一个重要职能。这方面的情况在前述方志资料中已有所反映,如前列《苏州善堂、善会创建情况表》中有9所是外来商人建立的,其中包括徽商的诚善堂、绍兴商人的培德堂、句容商人的丹霞义园等,它们“专备乡人寄柩权厝”、“埋瘗同乡棺木”,内容单一。但方志对外地商人活动的记载比较简单,而留存下来的大量工商业碑刻资料则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发达的工商业,吸引了大量的外地人来苏州做淘金发财梦,所谓“苏州为东南一大都会,商贾辐辏,百货骈阗,上自帝京,运连交广,以及海外诸洋,梯航毕至”〔44〕。这些外来的工商业者,为了免受土著工商业者的排挤、寄托自己在外生活的乡思,便团结起来,组成了会馆。尽管苏州的会馆自始就以工商业者为主体,但大致以清代乾隆中前期为界,在此以前,会馆基本上是一种同乡会团体,而在此以后,随着商业机能的突出,逐渐演变为工商业行会组织。与此同时,在苏州的各业同行——不问土著或外来——为了避免竞争,开始组成同业公所。但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必然是竞争的加剧。竞争的结果,造成了贫富两极分化,行业内部的矛盾日趋尖锐化;同时,小生产者地位的不稳定性,也使得生活在商品经济漩涡中的工商业者不得不予为之计,为不可测的未来留一条生路。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兴办义举成为会馆公所的重要职能。工商业组织的善举行为,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压力,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因而得到了官府的褒奖和支持,从而使会馆、公所的慈善活动愈趋活跃,成为清代苏州慈善事业中不可忽视的现象。
从现存碑刻资料看,最早办理善举的工商业组织是书坊业崇德公所。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苏州书坊业建立崇德书院,“为同业订正书籍讨论删原之所,并同业中异乡同伙,如有在苏病故,无力回乡者,代为埋葬狮山义zhǒng@⑦”〔45〕。从乾隆年间开始,会馆、公所办理同业善举的情况逐渐增多,如创于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的陕西会馆“建普济堂,以妥旅@⑧”〔46〕。作于乾隆四十九年的《潮州会馆碑记》也有“襄义举”的说法。嘉庆、道光以后,更为普遍。但是,迄至清代中期,工商业组织的善举内容仍大多限于同业人员死后施棺、停棺和代葬。工商业组织办理善举的鼎盛期是在同治、光绪年间,不仅善举的内容丰富多样,甚至有些公所就是在善堂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如染坊业公所称为“培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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