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画工“按五月端节、七月半、十月半及年竣分给”,饭钱“阖镇皆三月朔起”,另有“发市钱”。短工计工受值,平均工值银每日三四分,有做到二鼓者,则“工值倍之”(注:蓝浦:《景德镇陶录》卷四,《陶务方略》;乾隆《浮梁县志》卷五,《物产志》。)。云南综合型的铜场,上有场主,场主下“设七长治厂事”:有掌宾客之事的客长;有掌税课之事的课长;有掌炉火之事的炉头;有掌役食之事的锅头;有掌镶架之事的镶头;有掌槽洞之事的垌长;有掌薪炭之事的炭长等。四川井盐的生产组织也十分细密。业主(又称东家)之下,设有“董事”总理全厂事务。下有“掌柜”领东家本银以办井及灶及号;有“外场”分理外事接待宾客;有“佣侩”负责出纳、盐价及同行商的联系;有“管事”提调山匠使作器治井。“管事”又中分“井管事”,“规划形势,督工匠以凿井”;“灶管事”,“综核水火,计成数以烧盐”;“枧管事”,“安置竹枧”,输送卤水;“号管事”,“储盐运盐,行水陆以权交易”(注:李榕:《十三峰书屋文稿》卷一,《自流井记》。)。等等。
而更普遍的问题是:各行业、各工种、各工序的横向依赖及联系,在手工业市镇和综合性城镇中的平衡、协调与发展是如何实现的。如在江西景德镇、广东佛山镇等专业化的手工业市镇中,各工种、各工序甚或各行业组成了具有连贯性的手工业生产,它们之间自然存在着横向的依赖及联系。但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这些地区尚未形成综合所有工种、工序的大生产,往往是各工种、各工序、各道生产环节各自经营,经营者又往往是具有排他性的宗族组织。一般是巨族控制主要行业,如景德镇冯、余等族控制陶、瓷业,佛山镇陈氏控制铁冶业,梁氏控制陶冶业;寒族控制次要行业,或某一工序、某一关键技术,如景德镇童氏世以报火为业,魏氏世以结窑为业,佛山镇有家族世以挑泥为业等。(注: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一四;道光《浮梁县志》卷五。)以家族为单位的工商业者为了保持生产销售上的垄断地位,又往往实行技术保密,有“传儿传媳不传女”之说。如苏州织缎业中的“结综掏泛”业、“捶丝”业、“牵经接头”业、“上花”业,“均系世代相传”(注:《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8页。);苏州金线业规定:“不得收领学徒,只可父传子业”(注:《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70页。);北京同仁堂从购买药材到称药配药包药,全不假手外人(注:《工商史料》第159页。)。可以说, 他们的生产生活或各个行业、工种、工序内部,还是纵向依赖的家族、宗族系列作为实体在发挥作用。为了平衡协调各个行业、工种、工序的横向依赖及联系,完成具有连贯性的手工业生产,为了共同的防御、生产活动、交易活动及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经济型的乡族组织应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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