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亨利·乔治那里本来是反动的东西,到了孙中山这里却变成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经济纲领的内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吸收亨利·乔治的论点来建立自己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在实际上又是依据这种理论制订了反封建的、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纲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不象亨利·乔治学说那样把一切租税完全废除而单存地税,用征收单一地价税的办法实现土地国有,并把土地国有化作为医治资本主义的“万应灵丹”;而是依然注重其它租税以增加国家收入,采取“核定地价”,“照价纳税”,“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的手段和步骤,以实行“平均地权”——“土地国有”的原则。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明确赋予平均地权以“耕者有其田”的革命内容。
孙中山常以洪秀全自居,自认为是太平天国革命事业的光荣继承者,他的民生主义承袭了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经济思想中“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一),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321页。>的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精神,而主张“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又克服了太平天国那种把小生产者落后经济地位理想化的空想性和落后性,改变了《天朝田亩制度》所设想的一幅古老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图景。他的民生主义承袭了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经济思想中“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一),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321页。>的素朴的经济平等观念,而主张“贫富均等”,把“社会上的财源弄到平均”<《孙中山选集》下卷第798页。>,又淘汰了太平天国经济平等观念中的绝对平均主义倾向,纠正了它从消费、分配着眼搞平均主义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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