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代末年的人口数字,据明代官书记载,只有六千万人,它从洪武年间到万历年间非但没有增长,反而略有下降。这是与有明一代史实相悖的。明人对此也曾提出中肯的批评,《明史·食货志》则将其归纳为,“要之,户口增减,由于政令张弛。”因此,明代中期和后期的人口统计数字都不能反映当时人口的真实情况,如果以它为依据衡量明清之际人口减少的程度,自然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明代后期究竟有多少人口?据何炳棣估计,中国人口在1600年约为一亿五千万人,帕金斯随后修改为一亿二千万至二亿,其后严瑞源根据明末河南救荒统计数字,估计1600年中国人口应稍为超过二亿,据此王业键认为帕金斯估计数字的上限(即1600年为两亿左右)当较按近事实。[91] 总之,明代末年中国人口大约在一亿五千至二亿人之间。从明代永乐到万历朝约两个世纪期间,并无大的动乱,长期处于和平安定状态,农业、工业和商业都曾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和繁荣,出现这样的人口增长(年平均增长5‰左右),当与史实相去不致太远。
如果说明末中国人口约有一亿五千万至两亿,清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有七千万至八千万左右,可以得知,经过明清之际半个世纪的战乱破坏以及天灾、饥疫的结果,人口减耗十分严重,大约减少了二分之一或五分之三左右(我个人倾向于前者)。
二,“关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地丁合一”对于人口增长所起的促进作用,一向得到很高的评价,如它被认为曾“促进了我国人口的大发展”、“是乾隆一代人口大发展的决定因素”等等。[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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