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湖南首富朱昌琳 竟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清代官场多有“潜伏”者
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碑文
揭秘:清代曾有一次流产
清代性文化的严酷控制
清代雍正朝的文字狱和“
再观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
日美学者关于清代民事审
清代漕运史研究回顾
最新热门    
 
清代州县政权与商品经济的发展

时间:2007-3-10 10:57:00  来源:不详
    清朝处于封建社会晚期和近代社会肇始的时代,商品经济比前代更为活跃。入关前的满族(女真)没有“重农抑商”的思想和政策;恰恰相反,还十分注重商业,在与明朝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贸易中获得必需品。清太祖努尔哈赤青少年时代曾参与抚顺、沈阳等地与汉族人民的商业贸易活动,对商业市场有一定认识,曾于天命十一年(1626年)时谕曰:“通商为市,国家经费所出,应任其交易,漏税者罪之。若往外国交易,当告之诸贝勒。私往罪之。”[42](卷二十六,征榷)入关后,顺康雍乾诸帝虽然承袭历代传统的农本政策,但在地方官的实际执行中逐渐走样,至清末这种变化日益增大和明显,有的地方官公开主张:“富教有司之职,欲使远商源源而来,非有以恤商不可。”[26](卷六)古代“抑商”、“轻商”,清代地方官主张“恤商”,这是时代的变化。

    清代州县官,对于商业市场的发展,大多数人是支持的。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李廉任云南平定州知州,革除牙行朋充帖银等弊及盐课钱三千贯,整顿了商业秩序。薛光斗于康熙三十五年任山东历城知县,革除对商人的苛捐杂税。以往,一切供应皆取给于行户,商敝不支,薛光斗将其全部革除,令将一切计价,即使办军需,雇民间骡马也得给钱,每匹雇价银8两,其他诸物皆用价平买,不能累商扰民[43]。薛光斗的改革,趋向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对商业发展是有力的提倡与扶持。

    清代商业,广州、闽浙和苏南等地区最为活跃,西南西北等内陆省份次之。清初,四川以优惠政策招民垦荒,采矿鼓铸,也欢迎商人前往通货之有无,于是经济发展,“商贾经营多系秦楚粤之人,行商扶重赀越千里”,进川出川[44]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