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397页)。州县诸如此类举措,均不利于商业市场的发展。
综上所述,清政府如同历代封建王朝一样,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强有力的干预。这种干预,主要是通过政权基层组织州县来实现的。
清中央政府奉行“农本”、“粮重”、“商末”的传统经济政策,但是在州县贯彻执行中却发生了新变化:一部分地方官产生了“农商皆本”、“农商并重”的思想,甚至提出“恤商”的口号,因之为商贾往来提供方便,为商业市场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传统的经济政策在这些州县逐渐变味,走样,商品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当然,一部分州县官依旧保守,采取消极态度和制约政策干预商品经济的发展。清代社会中的商品经济虽然在东南西北各省州县存在着差异,但比之于往代,其发展程度更高。这其间除了生产力的提高,时代的变化之外,州县政权的提倡与扶持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文章来源:《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3期)
[1]清世宗实录[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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