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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户部与内务府财政关系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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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7: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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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万余两[83]。清末十年间,皇室为享受奢靡的生活,多次谕令户部添拨经费,所拨银两动辄数十万两,这是罗掘俱穷的户部和左支右绌的各省关万难应付的。
综上所述,清政府在建朝之初便从制度上明确划分了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的界限,这是中国财政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皇室财政的独立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专制皇权在财政领域的泛滥,对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户部不可能也不敢完全摆脱臣子对于皇帝的侍奉之责,虽然它对朝廷的一次次拨款上谕心存不满,但也只能“奉旨速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卷十五)在封建时代,既然整个天下都是帝王的,国家财富从名义上又属帝王所有,为皇室消费服务自然成为财政主管部门的应尽义务。由此可知,即便从制度上严格区分了国家财政与内廷财政,但实践中仍难避免皇室财政对国家财政的侵蚀。“伊古以来,发内帑以济外库则天下治,竭外库以充内帑则天下乱。”[84]晚清财政危机之所以接踵而至,户部与内务府财政关系的处理不当应是原因之一。
(文章来源:《清史研究》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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