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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朝整顿钱粮亏空述论

时间:2007-3-10 10:58:11  来源:不详
220余万两。江宁藩司又报出96万余两。江苏一省共亏银3018万余两。较岳起初报之数,多至十余倍。”[71]

上述数字,前后出入不小,但至嘉庆十九年,江苏亏欠愈清愈多,且十余倍于最初上报的亏欠数,却是不争的事实。正是这一严酷的事实,使江苏省成为首先被重点整治的省份。

嘉庆十九年六月,兵部尚书初彭麟被特命署江苏巡抚,赴江苏查办亏空。八月,初彭麟疏陈清查概况,提出:“各省亏空原应立时惩办,而各省督抚往往密奏,仅使分限完缴。始则属官玩法,任意侵欺;继则上司市恩,设法掩盖。是以清查为续亏出路,密奏为缓办良途。请饬禁。”[72]初彭麟的奏折,实际上是对嘉庆所定制度的一种否定意见。然而,嘉庆在当时也不能不承认其“所奏甚是”,认识到“各省仓库查有亏缺,原应随时惩办”。过去因为考虑到积弊已久,现任官大半非原亏之人,所以令清查确实,截止数目,以期分限弥补。但自清查以来,各该省督抚不但不能依限勒令弥补,且不免有续亏。往往藉口於原报之数不实不尽,以致每隔数年续查一次,其数倍多於前报之数,多出来的数实际上就是续亏之数。因此,所谓密折陈情,实质通同舞弊。江苏历次清查亏空,有增无减,“若再始息不办,何以警宫邪而慎国帑”[73]。嘉庆决心把江苏亏欠的实际情况查个水落石出。嘉庆谕令两江总督百龄与巡抚初彭麟会同查办,“将历任亏空之员,各就该员名下查明实据,此内贪黜营私、损国课以肥私橐者,指名参奏拿问,置之重典,仍查抄家产作抵。等而下之,何等者应革职监追,何等者尚可暂行留任勒限追赔。分别情罪重轻,酌拟章程,开单具奏,候旨遵行”[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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