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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五年七月初二日,江西巡抚李文敏折。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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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五年七月二十日,湖广总督李瀚章等折。
还需要说明的是,从光绪六年起,江西漕粮海运的活动才完全停止。湖南虽然自光绪元年后就停止了漕粮海运,但从光绪十一年起至光绪十八年,它却又一度恢复过每年海运3万石的行为。[24]
通过以上史料可知,前引《清史稿·漕运》中关于这几省起运漕粮的分析存在着以下几点模糊:其一,江西、湖南与湖北均系从光绪元年起承办漕粮海运,其时间表述应该统一,否则极易给人留下江西于同治十三年起运,湖南、湖北则于光绪元年起运。其二,关于光绪元年这几省的起运数量,其描述亦应统一,或称江西、湖南、湖北各采办(采买)漕粮8万石、2万石和2万石,或称各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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