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正耗米81380石、20345石和30517石5斗。其三,光绪元年以后,“江西、湖南寻停”的说法,应当删去,否则即须指出,是“湖南寻停”,且以后又有反复。
三
丁进军根据刘坤一的一份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八年二月初五日),断定“光绪二十七年后的漕运,虽主要是官督商办的招商局承运,但由官方、商人乃至外国洋行三位一体的海运组织形式已开始出现。这说明清末漕运中,清政府基于财政困难,已开始借用洋行轮船共同协运漕粮,其买办化因素在逐渐发展”。作者进而指责《清史稿·漕运》“在这一问题上的记载是与事实不相符的”[25]。此结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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