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团的决议及2月21日的“上谕”写成的。
赔款问题是列强相互之间矛盾最为尖锐、斗争最为激烈的一个问题。一般说来,俄、德等国主张最大限度地向中国勒索赔款,沙俄企图将赔款用来弥补国库空虚及加速西伯利亚铁路的修筑工程,德国准备用来扩建海军作为重新分割世界的工具。英、美、日等国则主张向中国索取的赔款应保持在一定限度之内,避免过度损害中国市场的购买力,以保护它们在华的贸易和其他经济利益。无论是哪个集团,它们都是中国人民的吸血鬼,只不过在吸血的方法上有所不同而已。
在确定赔款的总额、担保及偿付方式等问题上,帝国主义列强之间都发生了严重争执,几乎使会议陷于决裂。沙俄主张由各国调查自己的赔款要求,并且分别向中国提出,反对任命一个混合委员会对各国赔款要求进行审查。至于偿付赔款的办法,它认为中国可以举借外债,由列强共同担保。它还和德、法等国一起,主张将中国的进口税增加到从价值百抽十,以偿付对各国的赔款。(《英国蓝皮书》,中国第六号(1901年),第3、84、101、209件;中国第一号(1902年),第14、34件。)英、美等国反对由各国分别提出赔款要求,主张先确定各国赔款要求总额,然后决定应向中国要求多少款项以及如何进行分配。英国和日本还反对将中国进口税提高到从价值百抽五以上,认为如不废除厘金,便不应增加进口税。(《英国蓝皮书》,中国第六号(1901年),第3、84、101、209件;中国第一号(1902年),第14、34件。)
3月22日,由英、德、法、日等四国公使组成一个所谓赔款委员会,负责考虑关于中国偿付赔款的财源问题。24日,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邀请一批“中国通”提供关于中国财源方面的情报,其中包括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汇丰银行经理熙礼尔、华俄道胜银行经理□科第等。他们都提出了意见书,而且英、德、日三国公使分别提出了备忘录,他们一致认为中国能偿付总额达五千万或六千万英镑的赔款要求。赫德的意见书最为详尽,主张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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