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上疏当即得到批准,毕竟,朝廷再也不愿意看到像“合二省”之力才把吴平这样的大海盗集团扑灭的事情重演。于是就在刘尧诲上疏当年,南澳设立了总兵府,配置“副总兵一员,通领舟师三千”。
也正是在此时,南澳和郑氏海盗集团结下不解之缘。明末,在之前海盗活动的基础上,郑芝龙势力雄长,发展为拥有大海船千艘,有众十万的强大海上力量,在资本、贸易范围和活动时间方面都达到了明季海盗的顶峰。
对此,福建巡抚朱一冯在1627年执行“以夷攻盗”政策,期望借助荷兰人的力量来消灭郑芝龙。这一政策曾经在对付林凤海盗集团时用过:1575年,明王朝就曾派遣把总王望高到菲律宾联合西班牙人攻打林凤舰船,此后明王朝为了犒赏西班牙人,许其在厦门通商。
郑芝龙自然不想重蹈覆辙,像前辈海盗一样在“内忧外患”中出局。他率先出击,大败荷兰人,烧毁荷兰快艇奥沃克号,捕获西卡佩号和另外四艘舰船,从此荷兰船只再不敢出现在台湾海峡。
1628年,崇祯皇帝即位,对郑芝龙实施招抚策略,为长远考虑,郑芝龙接受招抚——以一个商人兼“海洋政府首脑”的精明,他不能长期腹背受敌,必须获得一个稳固的陆上基地,免除后顾之忧,集中力量对付荷兰人和与荷兰人勾结的海盗集团。
当然,郑芝龙依然保持海盗本色。到1633年时,他肃清了其他海盗集团,平息了“东南海氛”,这固然是为明王朝“靖海”,但对郑芝龙来说更有利可图。海洋贸易航线从此畅通无阻,郑氏集团也成为最强大的海上力量。
从此郑芝龙“独有南海之利”,他对所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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