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社会 >> 国学文化 >> 正文
2009中国书法·南岳论坛…
中华第一黄花梨大宝鼎亮…
中国作协副主席提议创建…
《中国哲学史》编撰的盎…
中国古代史官的气节与厄…
董子的理论贡献——中国…
中国首家“许昌人”古人…
调查显示中国博士就业月…
李伯谦:中国从“古国”…
李伯谦:中国从“古国”…
最新热门    
 
中国的“金银岛”:史上海盗最猖獗的地方

时间:2009-8-10 12:02:54  来源:不详
舶征收税费,无论华夷,均是“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仅此一项收入就使他“富敌国”;他还“常于澎湖外设市,税诸洋之货”;另外郑氏集团自己也展开大规模海外贸易,比如在1633-1638年间,郑氏集团每年开往台湾与荷兰人贸易的船只少则几十艘,多则一两百艘。

 

  当时的明朝廷正忙于“西北之虏”和“中原之寇”,无暇顾及郑芝龙不合法的所作所为。于是,在经营多年之后,明季海盗终于使海禁政策名存实亡,从此沿海居民都有机会参与海洋贸易,郑芝龙则在收了税费后保证海上安全,如此仅在福建一地,海商每年就可避免数百万商货银钱的损失。

 

  这是继郑和下西洋之后,第二次“海道清宁”。不同的是,后者是朝贡体系里皇家威严的体现,前者则暗合了“大航海”时代的世界节奏,并洋溢着民间的活力。

 

  这一时期的荷兰人正在拼命拓展海上势力,并恰好遇到了郑芝龙这个强劲的对手,他们要与中国通商,必须按照郑氏的要求;他们在海上抢劫了中国商船或者强征了船税,马上就有郑氏舰船找他们算帐。关于两者的力量对比,有一组数字很能说明问题,郑氏集团可控制各种海船近万艘;同期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船舶约三千艘。

 

  1641-1644年,郑芝龙在南澳做了3年零1个月的副总兵,之后降清,郑成功继承了他的海上事业。同时,父子二人走向决裂。

 

  1647年,郑成功在南澳招兵,举事反清,在“人人可以为贼,户户可以藏奸”的“传统”下,曾经的海盗人马一举成义师。今天在南澳的总兵府大门口可以看到一棵树龄四百多年的古榕树,此地即是当年郑成功招兵处,因此这棵树也得名“招兵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