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林记得,当天晚上,陈道彰的母亲就来找他,说家里已经破产了,没什么钱,能不能让他向组织反映下,少认购一些国债。
想不到没几天,陈道彰就动员身边朋友很快完成了居委会的全部认购任务,而且自己私底下典卖了房子和家具,个人一次性认购了10万份公债。公债市价每股4毛多,不到五毛钱。1950年,一个大学毕业的高级职员的月收入是49元,10万份公债相当这个人一辈子的全部收入。陈道彰的积极认购国债并没有为他赢得过多的荣誉,到了1956年,这次认购行为成为他资产阶级身份的最佳证据。陈道彰至今都为此无法释怀,他对他们家的富裕程度始终低调,他只是说,他们家是个小生意人。
1952年6月,陈福林完成了他32个月的任期。等待他的不是升迁却是出局。一个上级领导要将他的行政级别降半级,让他担任消费合作社副经理,陈福林负气请辞。两个月后,陈道彰在“肃反”运动中被定性为混入革命队伍的资本家,黯然离职。
后来,陈福林去做铁路工人了,这个体力活,虽然拿的钱更少了,但让他觉得不操心。而陈道彰自此家道中落,改名陈达,在上海教了一辈子的书。
之后,杭州市居委会的成功尝试向全国开始推广。1954 年12 月31 日, 第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这个国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地位。
它的性质是,城市基层居民自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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