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揭秘民国时期首届“高考
“民国产婆”赵凤昌 南
建国初我国实施过多少超
彻底改变两百年官定习俗
建国初期女性流行穿什么
假财神骗倒民国政要一大
民国时陈济棠割据下广东
民国时期成都清晰老照片
民国期间宋子文在银行界
他们因何而奉献——也谈
最新热门    
 
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

时间:2007-3-10 10:31:50  来源:不详

 

  近年,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学者相当关注县以下乡村地区的基层社会,但因为各地的情况差异很大,而且有关资料极为零散,所以,目前对民国时期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研究,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注:闻钧天的《中国保甲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钱瑞升等的《民国政制史》(长沙: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张静的《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等书都对民国初年的乡村基层权力机构有所论及。但在近代中国,不同地域的情况可能有很大差别,以上论著不可能对各地的情况都作比较细致的研究。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研究了河北、山东若干县份乡村权力机构的情况。于建荣的《岳村*——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和吴毅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分别研究了湖南、四川某些村落的百年变迁,其中内容也与本论题有关。关于民国初年广东的乡村权力机构,似尚未有专题研究著作或论文。)本文拟探讨民国初年(大致是1912——1925年)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情况,希望对研究民国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有所助益。 

      一 

  本文所说的“权力机构”,是指实际上而非法定的政权机构。按清朝的制度,最基层的政权建立在州、县,到了民国初年仍是如此。1914年11月,袁世凯在褫职缉拿广东东莞县知事王铭渐的大总统策令中提及“知事为亲民之官”[1],就是民国初年仍把县作为法定的最基层政权的反映。但在清末的广东,县以下的乡村地区,已经形成了士绅控制的实际上的权力机构——“公局”;从督抚到州县官员,都认可公局的存在和权力(注:关于清末广东的基层权力机构,笔者拟另文详细探讨。)。清末“预备立宪”时,实行地方自治,规定县以下的城、镇、乡设立议事会、董事会,广东各地办理情况不一,有的州县是筹而未办,有的是公局改头换面,有的则把原来的团练地域划分为区。例如顺德县在光绪末年分为10区,所依据的就是中法战争期间筹办团防全县10团的防区[2]。但无论何种情况,士绅控制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情况没有实质性的变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