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的赞许③。到了查缴禁书的阶段,乾隆深知,晚明查禁逆书之所以不够彻底,就是因为把查禁范围仅仅局限在公共流通领域如书肆和一些藏书楼等处,而没有深入到家庭私人空间。
正在乾隆为此而一筹莫展的时刻,江西巡抚海成提出的一套方案恰合乾隆此时的心思。在一份奏折中,海成谈出了自己和乾隆一样的焦虑,他认为绅士一般在查缴过程中会比较自觉地配合,“自当呈献无遗”,最关键的是那些乡野之家不能识文断字的人群或败落的书香世家中还潜藏着异端的种子,这些人的潜在危险一直在监控的视线之外。“倘村僻愚民,本不知书,而家藏断简遗篇,或涉不经,仍未可定。更有读书旧家,其子孙零替,而贩笥残筴之中,如前项遗书,不能信其必无。且或目不识丁,虽出示申明,亦难必其尽献。”
针对这种情况,海成拿出的办法是:通过州县地方机构,“传集地保,令其逐户宣谕,无论全书废卷,俱令呈缴,按书时值,偿以倍价。如果堪以入选者,即送局校阅;不堪入选者,仍行发还,其有应行销毁之书,即黏签进呈,仍著各该府加意督率,即以此考核州县之勤惰,所需书价,即饬司在臣养廉内预行给发”①。
乾隆认为,这个方案可以深入细胞式的个体家庭,操戈于内室,值得推广。所以针对各省缴到的逆书“尚属寥寥,其势似未能遍及”的状况,要求各省仿而行之,照式一体妥办。
乾隆对江南的猜疑这根弦一直绷得很紧,当护理贵州巡抚江南人韦谦恒将违禁之书发还书局,而没有解京由乾隆亲自查验,当即遭到了乾隆的申斥,其担心之辞也溢于言表,他私自庆幸幸亏贵州“人心稚鲁”,也许还未出现潜留传播之事。如果是江浙等省,“闻有应毁之书,必且以为新奇可喜,妄行偷看,甚或私自抄存,辗转传写,皆所不免。是因查销应禁之书,转多流传底本,成何事体!”对江南士子已留下了固定的刻板印象。乾隆由此还联想到了韦谦恒“即系江南人,宁于此等事,亦未计及?”看来对江南出身的官员也处于心细如发的警觉状态。
地方官的查禁嗅觉和敏感是被乾隆训练出来的,要想使地方官与自己的感觉与想象相一致,并非那么容易,即以培养三宝的嗅觉为例。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八日,时任浙江巡抚的三宝还信誓旦旦地奏称:“从未见有荒诞不经,语涉抵触,应行销毁之书,擅敢撮留不解者。”②
两江总督高晋也奏称江苏自查办以来,“不独臣未经见,即总局委员藩司闵鹗元及两教官,亦未据其有阅过各书字义违碍之”③。可见这时对乾隆的用意体会得不深,在受到乾隆帝的严厉督责后,三宝的脑筋仍还在“藏书家”这个符号里转动:“惟查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