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天津收过各省官绅商富捐助晋赈银两,业由直隶督臣李鸿章会同臣开单奏报外,所有山西省城赈捐局先后收过京外捐助赈需银米,截至七月十五日止,共银十万一千二百七十八两,粮一千五百石”;二是通过办理捐纳,即向有钱人出卖政府所颁之“虚衔”,以获得赈灾款项。这种做法今人称为“卖官”,但古今对比也有很大不同:它由政府公开出面组织;所颁系荣誉衔,要得到实授还要有很多条件;客观上有加强社会流动的功用。民间渠道的捐助活动多由有名望的绅商主持,“红顶商人”胡雪岩一人给山西、陕西、河南等各灾区捐银合计即高达十万两,另据《申报》,苏浙一批热心绅士亲历灾区,经其筹备的捐银前后超过六十六万两。如此种种,都证明作为国家符号,当时的清政府还是具备一定的动员能力。
尽管如此,赈灾仍然存在很多不如人意之处。有的是细节不善,如粥厂往往设于城中,“近者得食,远者不获一餐。……使民奔走不遑”。当时媒体报道,“赴城领赈所须付出体力透支的代价,令乡人感到不值得作这尝试”。有的是历史遗留难题,如交通运输条件太差,使赈灾工作往往事倍而功半,曾氏感叹:“所有采买之粮,价值居其一,运费居其九,以故竭天下财力,皆销磨于脚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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