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封条,而当时汉帝国的法律条文中,囚犯能否自己开封条亦是迷。于是,在“苦一苦”的原则指导下,案犯刘长“苦”死了。案情的最大疑点由此产生:刘恒在有袁盎明白陈述的情况下,仍然采用这样的措施对待弟弟刘长,是出于什么样的居心呢?
本文摘自:《广州日报》2010年12月15日第B5版,作者:刘黎平,原题:《汉文帝涉嫌二级谋杀》
汉文帝刘恒(来源:广州日报)
故事从疑云中开始。
公元前174年,冬,吊诡的冬,西北地寒,桃李却开花,六月飞雪是冤情的倾诉,寒冬开春花又意味什么?
雍州,陕西中部,一辆囚车,在雍县县令的指挥下,拆开封条。
里面有人,是死人:淮南王刘长,当时元首汉文帝刘恒的同父异母弟。死亡时间:不详。
死者待遇:有燃料菜蔬炊具碗筷床褥供应,甚至还有调料豆豉,每日五斤肉,二斗酒。应不至于饿死。由此推断是主动断绝进食而死。疑似自杀。但蹊跷处是:车上有封条,地方官不敢打开供应饮食。又疑似他杀。
且根据有限的历史材料,对案件进行追溯。
淮南王被饿死在囚车中(来源:资料图)
案情表层分析
确凿点:死者刘长因谋逆流放
死者刘长,24岁,体貌特征:雄壮魁梧。能负重数百公斤的大鼎,擅长骑射项目。
性格特征:暴躁刚烈,桀骜不驯。职称:淮南王,三岁时由前国家元首汉高祖,即死者父亲刘邦授予此职。死亡前系重囚犯,罪行如右:
危害国家安全罪,颠覆罪:
是年暗中聚集军车40余辆,轻重武器和兵员若干,并串通匈奴及福建、浙江地区非法武装,准备在陕西谷口地区武装叛乱,未遂。
袭杀国家官员罪:
在判刑前3年,即公元前177年,罪犯刘长在衣袖中暗藏国家管制武器——铁椎,将国家高级官员辟阳侯审食其诱出住所,以铁椎袭击审食其,致其死亡,并令仆从魏敬割下受害者头颅。
罪案发生后,罪犯刘长向兄长刘恒,即国家元首自首。此外,还亲手杀害无辜者一名,唆使所属官吏杀害无辜者六名。
僭越罪:
擅自进入国家元首的专车,称兄道弟,对国家元首不敬,在自己封地私自使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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