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中国古代史 >> 正文
春秋时代螃蟹也能成灾 
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为
鲁桓公之死:一桩由兄妹
举荐有“夺妻之恨”的“
揭秘:春秋时期被父亲抢
揭秘:春秋五霸之首齐桓
“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
趣读春秋战国:领导难当
方是圆的底线:晋文公成
春秋时中国就有政府管制
最新热门    
 
春秋时越国鼓励生育:生三个女儿政府派乳母哺育

时间:2012-5-22 12:18:56  来源:不详
27年政权南迁的这段时间,被称为北宋,定都开封。]时,史有明载的官办慈幼局出现了,不过仍鼓励民家来局认养,官给钱米或指派乳妇,至有“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之谚。两宋以来,慈幼局逐渐普及,后来也有叫育婴堂的,但专门的“掌孤”之官,则不再给编制,改作杂职。

次说“老”。优待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直系子孙的责任是敬亲,是“孝”,而养则是起码的条件,所谓“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那些没有子女的孤老,或者在宗谱族党中属于旁支而不能继承祖先财产的老人,国家就要给予照顾。《礼记·王制》曰:“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看起来最早的养老院是和学校办在一块的。和慈幼相同,从秦汉起,养老亦转为州县常务。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居养院的制度,则自北宋开始,元朝改名为养济院,《大元通制[注: 大元通制》是元英宗继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国政策,加强中央集权和官僚体制,并于至治三年(1323)下令编成并颁布元朝正式法典。]》规定:“诸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穷而无告者,于养济院收养。应收养而不收养,不应收养而收养者,罪其守宰。”明清承袭宋元,州县均有养济院,《香祖笔记》上说明代权臣严嵩被抄没家产后,就住进了杭州养济院,直到老死,杭州养济院还将其祀为院神。在戏曲中,严嵩是副“死了喂狗,狗也嫌臭”的嘴脸,你能设想他居然还能在身后享受香火供奉吗?

抚恤病残也是老传统,北魏[注: 简介 魏明元帝 北魏,北朝之一,继十六国分裂局面之后在中国北部重建统一的封建王朝。公元四世纪初,鲜卑族拓跋部在今山西北部、内蒙古等地,建立代国,后为前秦苻坚所灭。]时就有“使京畿内外疾病者咸令居处,便医治之”的官立慈善医院(《陔余丛考》卷27)。唐代时武宗发起灭佛运动,配套的政策是把许多寺院改办成悲田养病坊,用寺田租米作为维持经费。到了宋朝,虽然许多佛寺又恢复了,但这套制度仍得保留,京师有福田院,全国各地有安济坊。明代嘉靖时来广州一带游历的西方传教士[注: 传教士基本指的是是坚定地信仰宗教,并且远行向不信仰宗教的人们传播宗教的修道者。虽然有些宗教,很少到处传播自己的信仰,但大部分宗教使用传教士来扩散它的影响。]克路士,曾撰文介绍中国地方政府收治贫困病残患者的情况——

跛子和瘸子,有的没有直系亲属,有的虽有,却不肯养或者没有能力养他们,他们就向皇帝的赋税监督官(指地方官员)上诉;于是他们的亲属受到官吏的审查。如果亲属之中有能力赡养的,就叫最近的亲属尽其义务养活他们;如果亲属不能赡养他们,或者在当地没有亲属,赋税监督官就下令把他们收纳到皇帝的医院。因为皇帝在各城都设有大医院,其中有很多房间。医院的官吏要负责供应那些卧床不起的人所需的房间,皇帝的国库要为此付出足够的租金。

没有躺在床上的瘸子每月领一定数量的大米,靠这份米和他们在医院内饲养的一些鸡和猪,他们足以维持生活。所有这些都充分付给,没有失误。同时因为那些被接纳入院的人一般都是患有不治之症,所以他们得到终生的赡养。奉赋税监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