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仁宗嘉庆二年(179),贵州南笼府和贵州、广西交界地区爆发了由王囊仙领导的苗民反清起义。
自雍正年间,清廷对贵州、云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以来,虽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一面,但同时也给该地区带来了严重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在贵州和广西交界的苗族地区,大量涌人的汉族地主阶级和高利贷者,与清廷各级官吏及苗族上层统治者相勾结,对苗族人民进行残酷的掠夺、压榨和欺凌。[1]他们大量兼并苗民土地,使其“尽成佃户”[2];同时又用高利贷进行盘剥,借谷一石,不出一月竞收三五石之巨,从而给苗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正如这次起义首领韦七绺须(即韦朝元)所说:“苗民穷苦,重利借债,后来债负愈多愈穷。”[3]这样,就造成了以清朝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与广大苗民的尖锐对立。
乾隆六十年(1795),贵州松桃厅及湖南永绥厅、凤凰厅爆发了以石柳邓为首的苗民大起义,给了清廷极大震动。为了迅速扑灭这次起义,清廷急忙从各地抽调兵力,贵州南笼府的清军也应调出征,这就给当地苗民的反清起义创造了有利时机。
嘉庆二年正月,距南笼府城十七八里的当丈苗寨首领韦朝元,与其徒大王公(王阿禄)经过紧张磋商后,公推行巫医病。在苗民中很有影响的洞洒寨苗妇王阿从(一作阿崇,又称王囊仙[4])为首领,尊她为“皇仙娘娘”,年号“仙大”,韦朝元“自己起了天顺年号”[5],并号召各地苗民举行反清起义。接着,王囊仙、韦朝元和大王公带领起义苗民围攻南笼府城,另派李阿六、王抱羊等围攻南笼府属之永丰、黄草坝、捧贴新城、册亨,安顺府属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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