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罗杰7件,易宗夔6件,陈树楷5件,黎尚雯4件,是所有议员中最多的。另外,在有姓名可查的资政院建议、倡议各案件中,民选留日出身议员所提,也占了一半。(注:各项数字均据《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一次常年会)和《资政院常年会议录》(第一次)统计而得。)
第四,从议题的表决看,民选留日出身议员的意见往往能起决定性作用。罗杰、易宗夔、雷奋号称资政院“三杰”,均以善辩而著称,对议员们的意见倾向影响很大。尤其是雷奋,“工于演说,对于院章及议事细则剖析毫芒,闻者称善”(注:易宗夔:《新世说》,上海古籍书店1982年影印本,第24页。)。每当资政院讨论重要问题,议员意见不同,激烈辩论时,他总是侧耳静听,不大开口。等到辩论至难解难分之际,他才开始发言,发言时,“态度极其从容,言论极其透彻,措词极其清晰而宛转,等他发言之后,所有极难解决之问题,就得到一个结论,而付之表决了”(注:刘厚生:《张謇传记》,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第179-180页。)。
第五,从议事的具体情况看,资政院会议中,影响最大的议案有四宗,即弹劾军机案、预算案、陈请速开国会案和新刑律案。其中,弹劾军机案由易宗夔首先提出,得到众多议员的支持。该案先后6次指定弹劾奏章起草员,罗杰,易宗夔各受任2次,籍忠寅、孟昭常各受任3次,邵义则受任5次。(注:各项数字均据《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一次常年会)和《资政院常年会议录》(第一次)统计而得。)各省谘议局陈请速开国会案也是易宗夔首先提议讨论,罗杰紧接着要求“议员全体赞成通过”(注:《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9号。)。表决时,“满场一致,无不起立,拍手喝彩,声震屋瓦”(注:汪荣宝:《汪荣宝日记》,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1910年10月22日。)。在为审查预算案所设的四科审查长中,民选留日出身议员,也居其三,他们是籍忠寅、孟昭常和易宗夔。(注:《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31、34、35号。)罗杰、易宗夔、邵义等,还是新刑律案的有力支持者。(注:《资政院会议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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