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吏》抨击殖民政府的糖业政策完全是一种变相农奴政策。为了掠夺台湾的物产,殖民政府推行糖业政策,强迫民众将祖先留传下来的土地卖给制糖公司,“但一来农民对土地有传统性之执著,二来收购地价过于低廉,三来农民满望制糖会社创立之后可以增加收入,不期竞欲将其生活基础连根拔起,故农民不愿出卖”,当局遂滥施警威,“设置临时拘押场临时登记所等,实行压迫农民强制收购”[20]。梁启超在《斗六吏》中指出,“赫赫糖社会,云是富国基。……府令即天语,岂天乃可违。……出券督画诺,肘后吏执持。拇印失烂漫,甘结某何谁。昔买百缗强,今卖不半之。”这种明火执仗的强盗行为严重侵犯了台湾民众的利益,也深深刺激了梁启超的爱国神经,“入冬北风起,饿殍填路歧。会社大烟突,骄作竹筒吹。”[21]
《垦田令》抨击殖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政策完全是一种赤裸裸强盗政策。殖民政府颁布“土地收用规则”,任意强取豪夺人民所有的土地,由是霸占了全台370.7万甲土地中的246.3万甲土地,占总数的66.5%。[22]梁启超在《垦田令》中描述了这种强盗行径。“府帖昨夜下,言将理原隰。自今限名田,人毋过十甲。……旧田卖已空,新田取难袭。鬻身与官家,救死倘犹及。”[23]这首诗形象描写出殖民政府的贪婪粗暴和台湾同胞的悲惨处境。由此梁启超指出“台湾人之财产所有权,固无一时可以自信自安”[24]。
《公学校》则抨击殖民政府的教育政策完全是一种愚民政策。台湾沦陷后,殖民当局在台实行教育隔离政策,设立“小学校”,作为日人子弟接受初等教育之机关;而设立“公学校”,作为台人子弟接受奴化教育之场所,用来培养忠实的日本臣民。这使得殖民当局视台人教育如儿戏。梁启超在《公学校》中指出,“别有号公学,不以中小名。学年或六或四,入者吾隶萌。所授何读本,新编三字经。”[25]“公学校”不仅质量差,而且数量少,严重限制了儿童获取教育的机会,如1904年台湾学龄儿童的就学率为3.8%,1909年仅为5.5%。[26]台湾文化教育相对落后,识字之人本来就少,梁启超担忧这种愚民教育政策会导致十几年后台湾找不到认得中国字之人,遂发出“汉氏厉学官,自取坏长城;秦皇百世雄,谈笑事焚坑”之感慨。[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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