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米,他家侍翠慢。
面对灾情,国家和地方官府并未坐视不管,地方乡贤也在官府的倡导下,积极参与救治。当年,江苏、浙江等地一些州县不仅被蠲免地丁税,而且还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口粮赈济。这在当时的地方志中也多有记载,比如在华亭,“邑侯郑公王弼至山发赈,复给借口粮籽种以资耕织,设粥厂以赈流民。……官粟既尽,各蠲米四五百石竭瞭支补,凡四阅月示竣事”;在太仓州,“朝廷发粟赈,州守王镐复募民捐设厂东岳祠,煮粥食饿者”;青浦,“各城镇俱设厂施粥”;而宝山的真如镇,在邑令李公的主持下,乡贤纷纷“捐资煮赈,设厂真如寺。旋因煮粥费繁,量口易米,五日一给,俾沾实惠”,共费白银三千余两。可能正是因为有官府和社会力量的救助,虽然当时的民众生活悲惨,甚至也有因饥饿而毙命的,但从当时的记载来看,并没有出现大面积的饿死人的现象。
在官府和地方社会力量的救助下,到第二年的春夏之交,随着春粮的收获,民间的饥荒渐渐缓解,然而,不幸的是,正当“至此民少甦”之时,“疫疠又相绊”。江南的民众尚未来得及缓口气,一场更大灾难又降临了。
关于这一年瘟疫,《清史稿》记载道:“二十一年春,湖州大疫,苏州大疫,娄县大疫,崇明大疫,武进大疫,泰州大疫。夏,通州大疫。十一月,风阳大疫。”很明显,这次瘟疫主要集中在江南及其周边地区。不过,就掌握的资料来看,在这一年及其前后,江南周边地区,至少还有江苏的丰县、安东、盐城、阜宁、仪征、兴化、如皋,安徽宿县、泗县、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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