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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婺源的水旱灾害与地方社会自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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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48:0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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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11人,占总人数的4.7%;超过百两百银的有26人,占11.1%;捐粮食超过千石的有2人,占0.9%;超过百石的有17人,占7.2%,总计捐银百两和捐谷百石以上的共有56人,占23.9% (40)。很显然,清代婺源众多的族绅进行的较大规模的救济行为,对帮助族民渡过灾荒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地方社会的自救效果
婺源的的地方社会通过灾前预防和灾时救济等主观努力,在同水旱灾害的抗争中取得了良好的自救效果。
1、旱灾的次数逐渐减少。笔者在前文分析时曾指出,在婺源,旱灾的持续时间长,灾情重于水灾,因而婺人要以防旱为主。宗族通过植木禁山、兴修水利和储缓备急等一第系列活动,使大灾成小灾,小灾不成灾,成功地遏制了旱灾的发生。就世纪而言,16世纪婺源县的旱灾次数最多,达到5次,而从17到19世纪则依次递减,分别为3次、2次和1次(见表2)。就朝代而言,清代婺源发生了5次旱灾,这在周边几县中是最少的。 表(7)清人代婺源县与周边各县旱灾次数比较表(41) 县名/浮梁/德兴/乐平/万年/玉山/婺源 旱灾次数/7/7/14/23/10/5
2、婺源的地方社会成功地遏制了水旱灾害的肆虐,使得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都低于历史最高水平,见表(8): 表(8)清代婺源县的最重灾情与历史最高记录比较表(42) 水灾 死亡人数:历史最高记录——元延三年(1316)淹死53000余人; —————清代最高记录——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淹死72人 漂流民居:历史最高记录——明嘉靖十八年(1539),漂流民房2000余幢; —————清代最高记录——乾隆二十四年(1759),漂流民房1540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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