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官员的头颅,让黄河自生自灭”[7]。孙中山还说,妨碍交通发展的重要原因也是贪污,而缺乏交通运输则严重影响了救灾工作,从而大大加重了灾荒的严重程度。他举例说:一个地方闹饥荒,不远的地方则丰收,这是常有的事。“因为缺少铁路或适当的道路,灾民就得不到别的地方多余的食物来维持生命”。孙中山接着说:“如果说水患和饥荒都是人为的原因,而不是由于自然原因,疫病也同样可以证明是人为的”,城镇里“完全缺乏卫生组织和官办的防疫组织”,从城市水的供应来看,官吏的索贿贪污是造成不卫生水的原因。比如说广州,沟内污水直接流入河里,人们就从污水的河里直接提取饮用水,十年前,要修水道,提供给居民清洁水,组织了一个公司,但开工前“一个著名的官员”要索一大笔贿赂,公司无力支付,只好放弃修水道的计划。几年前,广州商人组织了一个“肥料公司”,承包打扫街道,把渣子变为肥料,老百姓很高兴,公司也准备从销售肥料中攒钱,不料,官吏又要索取巨额贿赂,公司只好作罢[8]。
孙中山还认为,苛政也是灾荒发生的一个原因。灾荒的轻重与个体农民的抗灾能力是有很大关系的,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诛求务尽,最大限度地榨取农民的血汗使农民始终处于贫困之中。孙中山说,广西过去是中国产粮最多的省份,不仅自用,还销往外省,而现在田地荒芜,年年闹饥荒,为什么呢?“因为租税过高”。实际上,广西产稻米成本低于洋米,但洋米进口免税,而广西米外运他省要交厘金,“农民均已感到除了生产出他们自己实际需要的消费量和应付地方上的直接需求以外,再生产就不合算了”,可以说“使得广西农民破产流离死亡的就是厘金。饥饿的原因应当也是厘金,不是别的”[9]。这里,孙中山把一些地区灾荒发生的原因归之为政府的严重剥削。无独有偶,几十年后,邓云特(邓拓)在他那部《中国救荒史》中也明确提出“我们考察旧日典籍记载,从来灾荒的发生带根本性的原因无不在于统治阶级的剥削苛敛”[10]。
2.对生态环境恶化与灾荒关系的认识
我们在较大的水旱等灾害之后经常会见到这样的描述:“一片汪洋,田地尽被淹没”,“地皆不毛”,“赤地千里”等等,可见自然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往往是十分严重的,而且在短时间里又难以恢复。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外,生态环境的恶化又反过来会大大加速水旱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生态环境破坏与灾荒频发,两者既是因,又是果,形成一种往复不已的恶性循环。晚清时期,尽管还不能系统地阐述生态环境破坏与灾害发生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有识之士已认识到森林与气候变化以及水旱灾荒之间的关系,无不忧心忡忡。
我国第一大河长江的情况很能说明问题,魏源在《湖北堤防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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