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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驻外使节对晚清经济变革的贡献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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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2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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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嵩焘就在《条议海防事宜》中提出了轮船制造和运输业应由商办的主张,认为招商局虽然在招致商人,但“商人与官积不相信,多怀疑不敢应,固不如使商人自制之情得而理顺也”;商人自办企业,“有计较利害之心,有保全身家之计,因而有考览洋人所以为得失之资”,有利于民族航运业的发展,提高与洋商竞争的能力,最终达到“师洋人之所利以利民”的目的。他还主张由商人公举“市舶使”统一管理航运业。(注:《条议海防事宜》,《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341—343页。)关于轮船招商局,薛福成在1879年写成的《筹洋刍议》也建议可由殷商在各埠设分局,“无论盈亏得失,公家不过而问焉”,此外,“商人有能租置轮船一二号,或十余号,或数十号,均听其报名于官,自成一局”。(注:《筹洋刍议·商政》,《薛福成选集》第 541页。)持节驻外后,两人均敏锐地*出西方之富的本质,即富在社会,重在富民,从而促进了其企业商办思想的深化。郭嵩焘指出,“今言富强者,一视为国家本计,与百姓无与,抑不知西洋之富专在民,不在国家也。”(注:《与友人论仿行西法》,《郭嵩焘诗文集》第255页。)薛福成谓,“(泰西)平时谋国精神,专在藏富于商”。(注:《西洋诸国为民理财说》,《薛福成选集》第417 页。)具体而言,西方国家财富取之于民,百姓承担“大兵大役”,国家恤商护民,国家与人民交相维系,富强才有保障,才能长久。而中国官府干涉企业太多,官督商办弊端丛生,得不偿失,难以真正为国家立“富强之基”;要真正达到富强,就应效仿西方国家,“富强之业,资之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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