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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驻外使节对晚清经济变革的贡献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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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2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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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注:《致李傅相》,《郭嵩焘诗文集》第239页。 )企业由商民单独经营。郭嵩焘在开矿问题上,鲜明地提出“天地自然之利,百姓皆能经营,不必官为督率”,如果官主持,就会“强夺民业,烦扰百端”,百姓不会顺从,官府徒增损耗。(注:《与友人论仿行西法》,《郭嵩焘诗文集》第253页。 )薛福成在论述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时也对官府过多干预企业经营进行了批评,强调企业商办的优越性。他认为,西洋的公司,乃纠集民间资本组织而成,受政府法律约束,不仅解决了资金问题,而且具备“众志齐、章程密、禁约严、筹画精”的优点,有益无害。中国自中外通商后,也仿西洋公司之法,以官督商办名义,纠集民间资本,组织公司,结果却是“众志离、章程舛、禁约弛、筹画疏”,主要原因除了对西洋公司制度了解不深外,就是官督的形式起了消极作用,公司的领导者多与官府相勾结,他们利用官资,招收商股,中饱私囊,以致使公司不仅不能发挥效能,甚至成为商务发展的阻力,因此,薛福成主张彻底整顿公司组织,鼓励民间成立公司。(注:《论公司不举之病》,《薛福成选集》第480—481页。)这种企业民办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那些实力尚弱的民族资本渴望摆脱官府压制而自由发展的要求,有益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应予充分肯定。
驻外使节振兴商务的思想头绪纷繁,言论极多,这里采择有代表性的几个问题进行阐述,据此不难理出其思想发展的大致脉络,即一方面是洋务派“求富”思想的补充和深化,一方面出现了经济思想新动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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