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与这种格局相对应,英商无论在进出口贸易还是企业投资方面都比其他国家的商人要大得多,这可从英国和其他国家船舶各自缴纳税款的对比中窥知一二。1868年,英国进口、出口和船舶吨税为1466383两,而其他国家仅为417192两;1895年, 各国船舶所纳税款4095807两,其中英国就占了2811150两,居于绝对的支配地位。(注:李必樟编译:《上海近代贸易经济发展概况》,第180页,881页。)此后,英国在航运业中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到1911年时,英国仍占40%左右。
相比之下,上海租界的另外两个创始国——法国和美国,特别是法国的商业势力要小得多。法商在法籍侨民中始终只占极小的部分。1873年3月30日,上海共有法国侨民88人,其中只有3个商人。1875年,在总共213位法籍侨民中,只有21位商人。1882年,在总共150位法籍侨民中,只有10到12位商人。即使在如此稀少的法商中,也很少将自己的企业设在法租界。譬如,上海唯一代表法国的大金融机构——法兰西银行就设在公共租界。对此,法国驻沪领事经常抱怨不已。白藻泰在1901 年3月1 日写给法国外交部的一份领事报告中就说:“我应承认法国租界并未充分吸引我国商人的注意力。我们的江岸为英国和中国的公司所盘据,而我们最好的地皮也被外国人,或借英国人名义的华人所拥有。这个弊端的根源乃是我们的同胞,对法国替他们在此港口所争取的利益,显得漠不关心。来到中国的法国资本家和工业家,从不曾想到要在这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设行建厂的问题。法国人所拥有的只有原租界的五分之一的地方。(注:吴圳义:《清末上海租界社会》,第58页。)”
虽然,公共租界和法租界都是为各自的商业利益而设,但二者很不相同。大抵可以说,公共租界是各国商人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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