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晚清上海的洋商与传教士 |
|
时间:2007-3-9 17:22:13 来源:不详
|
|
|
人物祁理蕴、金能亨曾担任美国驻沪的正副领事,金能亨还兼任过瑞典和挪威的驻沪领事,旗昌洋行职员劳瑞欧曾任西班牙驻沪领事,怡和洋行大班波斯乌曾任丹麦驻沪领事,广源洋行大班曾任普鲁士驻沪领事,等等。商人和领事的一身而二任,使洋商获得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权力”。确实,洋商在上海往往比在他们本国享受更多的自由,治外法权的滥用几乎使他们获得特殊的豁免权。有人曾这样形容他们在上海的处境:“他们得到种种便利。这里没有严厉的长官,这里只有一个业余式的担任管理职能的工部局,这里只有酒吧间或宴会里日常碰到的如朋友一般的领事。这里没有人会去干涉他们的个人自由,甚至没有人强迫他们呈出资产负债借贷表。(注:转引自于醒民、唐继无:《从闭锁到开放》,第89页。)”在这种近乎神话般的“自由”环境里,洋商在数年间即可发一大笔横财,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他们除了从事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外,还肆无忌惮地进行*贩毒和疯狂的地产投机,所以,说那时的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是一点都不过分的。
但是,进入1870年代以后,随着苏伊士运河的通航,以及欧洲与中国海底电缆的接通,中外贸易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轮船经由运河的迅速航程大大缩短了冒险的时间,而电报可能已将损失的危险降至最低限度。这些条件吸引着许多过去因缺乏资本或信用而被排斥于商业之外的竞争者参加了贸易,因而刺激了贸易的发展。因为现在一笔周转迅速的小额资本就能经营过去比较大得多的资本尚感不足的贸易,而金融家们现在所提供的改良的资金融通方式,使得仅有小额资本的人,比以前在漫长而不可靠的海程,以及靠轮船传递消息的时代,更易于获得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