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后,外国势力正寻找机会对中国各方面进行渗透,清政府聘用洋员恰恰为列强干预中国内政外交提供了机会。对此,清政府有清醒认识。早在同治初奕xīn@①就指出:各地聘洋将练兵必须做到“用洋人而不为洋人所用”[26]。劳崇光把他在广东聘洋员练兵的指导方针概括为“止令中国师外国之长技,不令外国夺中国之兵权,方为妥善”[27]。张之洞从撤遣自强军洋将所费周折中更为清醒地认识到:“查今日中国练兵诚为第一要事,惟各国皆思干预我兵权,亦是大患,大率用洋人为教习则可,用洋人大员为将领则万万不可”[28]。清政府在批准李鸿章、沈葆桢请求于磁州、台湾试办开采煤铁时特别指出:“即有需用外国人之处,亦当权自我操,勿任彼族搀越”[29]。当法国驻汉口总领事濮兰德提出铁路洋总工程师要有购料用款签字之权时,张之洞当即指出,这是“思干涉中国路权,鄙人虽极重交谊,但似无理要求何能照允”[30]。张之洞在分析了全国各学堂聘用洋员充总教习的情况后指出:“向来学堂用洋员充总教习,往往多所干预,以揽我教育之权,不无流弊”,因而主张“各处学堂总教习不宜轻假洋员,必不得已,亦宜订明归总办、监督等员节制,以限其权”[31]。以上观点虽然是清政府内部各级官员针对不同具体问题而提出的,但它们都是以“权自我操”四字为核心的。那么,聘用洋员的“权自我操”又是如何来具体体现的呢?
首先,在聘请对象上的权自我操。清政府录用洋员的条件是有真实本领,而不管它是何国人士,但列强却予以干涉。如京师大学堂成立时,德国和意大利两国驻京公使即照会总署,要求聘请德、意两国教习,管学大臣孙家鼐以“中国开设大学堂乃中国内政,……德国意国大臣似不应干预”[32]为由加以拒绝。又如宣统元年,俄国驻华公使照会总署,提出修理张家口至恰克图的电线“必须拣派熟谙电政之欧工师”,邮传部立予拒绝,指出:“派员修理电线,或用华工师,或用洋工师,均系中国自有之特权,……至用人一节,俄使未便干预,以重主权而清界限”[33]。这说明清政府把聘请人才之权视为中国主权,不容别国干涉。
其次在使用洋员上的权自我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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