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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自开商埠研究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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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商埠的地域分布及其对清季外贸市场网络体系发育的影响

时间:2007-3-9 17:22:40  来源:不详
者或称之为“过口埠”,或称之为“访问口岸”(注:华民编:《中国海关之实际状况》第 112页,神州国光社1933年出版;前揭杜语文,第29页。华民将这类口岸视为有客货则停,无客货则开之非正式商埠,或介于条约口岸与非条约口岸之间的一种商埠,这与杜语将之列为自开商埠类有所不同。)。我以为,若照英文直译,则称做“招呼口岸”更为相宜。属于这类口岸的“自开商埠”有南通的天生港。该埠开放之议起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刘坤一遵旨筹划南通自开商埠之时,后因故而寝。光绪三十二年,署两江总督周馥奏请“通州天生港自开商埠”,其具体办法是将该港建成“可以起下货物之不通商口岸”。通州在籍绅士翰林院修撰张謇亦因海州自开商埠,函“请将通州一埠一律举办”。事情以是再次提上政府议程。外务部、户部在议复此事时认为,周馥奏请天生港“既开埠而仍不通商,为向所未有之办法”,究竟利弊如何,尚须预为揆度。经外务部致电周馥查核,同意援照“大通六处办法”,关房关栈,暂时不建,以省用度,三五年后,酌度商务情形,再行设关开埠。所谓“大通六处办法”,系依光绪二年中英《烟台条约》第三款之规定,将长江沿线的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六处非通商口岸,试以“通融办法”,轮船准暂停泊,上下客商货物。外务部认为,天生港亦系沿江地方,与大通六处形势略同,自可准华洋各轮来往停泊,上下客货。但考虑到该埠与江海关、镇江关相距不远,若开作商埠,其关税一项,恐致此盈彼虚。故议定“所有天生港一处,应只作为起下货物之口岸,以通航路而兴商务,不必预筹开埠通商”(注: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五)总第5558—5559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然而“起下货物”之口岸亦每作成生意,由是天生港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自开商埠”。

若按照商埠所在城镇的行政级别来划分,属于省会城市的有武昌、济南、昆明、吉林省城、齐齐哈尔5处,属于府厅州县级的有岳州、 湘潭、常德、南宁、潍县、海州、香洲、三姓、宁古塔、爱珲、凤凰城、铁岭、新民、辽阳、长春、哈尔滨、法库门、通江子、满洲里、海拉尔等20处,属于县以下村镇或居民聚居点的有秦皇岛、三都澳、周村、吴淞、浦口、天生港、鼓浪屿、公益埠、葫芦岛、珲春等10处。

“自开商埠”有中国政府按照自己的意图主动对外开放的,也有依照条约规定“自开”的。岳州、三都澳、秦皇岛,济南、潍县、周村、昆明、南宁、武昌、湘潭、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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