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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武汉城市史》第659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但也没有达到施坚雅为“区域级大城市”所规定的21.7万的人口标准。这5 个省会级的商埠大抵均属于“区域级城市”的类型。即便考虑到昆明、吉林省城和齐齐哈尔所处之地理位置,亦至多只能列入“边缘地区”“区域级大城市”的范围(注:案:施氏在划分中国的城市经济区域时,并未将东三省考虑在内,如果拘泥于施氏设计的模式,则清季自开商埠中属于边缘地区“区域级大城市”者,只有昆明一个城市。)。包德威(David D.Buck)教授在论述济南城市史时曾指出,“济南在晚清只能算作一个三流商业城市”(注:David D.Buck, Urban Change in China: Politics and Development in Tsinan, Shantung, 1890—1949,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78,p.3.)。这种“三流商业城市”的定位,对于其他省会级的“自开商埠”亦大体适用。
多数“自开商埠”属于人口少于73500,却又多于25500的“中等城市”,即施坚雅模式中位居“四流”的城市类型,或边缘地区的“区域级城市”的类型。这些城市包括南宁、岳州、常德、哈尔滨、长春等。南宁在1907年开埠,社会经济因此迅速发展,1912年10月取代桂林成为广西省会,但该城在1910年亦不过60064 人(注:鹤仙:《清末时南宁人口》,《南宁史料》(内部资料)第2辑第34 页。 )。 常德的人口1916年统计为5万,岳州的城厢人口约在2万至3万之间(注:张朋园:《近代湖南的人口与都市发展》,载《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33)第28编第547—555页“区域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另据《中国实业志·湖南省》(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印“全国实业调查报告之四”第99页,民国二十四年初版)之统计,岳阳城厢人口至1933年亦仅为25727人。)。哈尔滨与长春1906年的人口数分别为3万和3.5万(注:〔美〕德·希·帕金斯著:《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 388页。)。
还有不少“自开商埠”属于“地方级城市”或“集镇”类型。这些商埠的人口一般都在2.5万以下。其地理位置或在中心,或在边缘。 秦皇岛、三都澳、吴淞、鼓浪屿、周村、公益埠、天生港、葫芦岛等均可划归此类。其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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