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开埠”意味着对西方近代经济及社会文化因子的吸纳,对于“前近代”国家,则意味着近代化的开始。但清季的“开埠”却有着不尽相同的含义。由于这里的“开埠”被当成了抵制由外人提出、且在内涵上两者存在交叉关系的另一种“开埠”的手段,因而其表面上的“开关”,实际上已暗含“闭关”的性质,这就必然使自开商埠的实施范围和推进力度上受到某些人为的限制。但闭关锁国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在“门户开放”的呼声甚嚣尘上的新形势下,有限制地对外“开放”也就被当成了一种因应之策。在这里,人们可以看到已经多次为学者揭示的*及经济层面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紧张。化解之方式,自然是某种体现了传统哲学“执两用中”精义的“中国式”办法,于是出现了清季大张旗鼓宣布商埠“自开”,而所开商埠在中国经济等级结构中地位偏低的状况。
清季“自开商埠”地域分布偏向沿海、沿边,且在城市经济等级结构中级别偏低,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和制约了这类商埠后来的发展。在沿海、沿江“自开”的商埠,多为中小城市,处在条约口岸的“夹缝”之中,求生存已属十分困难,遑论其他!而沿边省份“自开”的商埠,因所属省份在经济上就不具有重要性——这些省区商埠的“自开”,主要是着眼于*或军事战略——故很难对国家的“开放”,产生全局性的影响。总之,这种在商埠“自开”之初便已形成的畸形格局,既有其不能不如此的成因,又有同主政者之初衷大相径庭的客观后果,研究清季“自开商埠”,不可不对这两方面同时加以考察。
三、自开商埠对清季外贸市场网络体系发育的影响
对这一问题的考察需要确定一个参照系统。由于斯时尚无其他类型的口岸可资比较,将条约口岸作为参照系统便成了唯一的选择。如众所知,1898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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