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湾等处地方,俄国允准将此二处“相为保护”,不准他国侵犯,中国亦允准永不让与他国占据。
据说,喀西尼在向清总理衙门递交协定草案文本时,使用了许多“很有力的言辞”,千方百计地“劝导”清廷予以批准,并声言惟有如此,俄国才能“保护”中国“以免再与日本及其他国家冲突”。结果喀西尼失望而归。十余天后,喀西尼贼心不死,又至总理衙门,鼓动三寸不烂之舌与清廷周旋。但清廷还是不为所动,果断地表明态度说:
永远不再以此租借权给予任何列强与任何外国公司,这已是坚决的永不变更的定案。但是,清廷也作了一点让步,那就是:
在修筑满洲铁路时,可短期地聘请俄国工程人员,并使用俄国材料。
喀西尼当面又碰了一鼻子灰,自然是恼怒不已。为解心头之恨,他一方面嘲笑清廷“实在没有钱来筑路,所以这种口头的应允还是很可笑的”,另一方面则敦促沙皇政府:
如果俄国政府不得不承认绝对需要把铁路筑在本国(按指中国)领土内,他只余下一种办法了。那就是警告中国政府,说他这次拒绝俄国之要求,直接引起了对华十分严重的结果。
所谓的“喀西尼协定”,又名“中俄新约”。直至20世纪初《中俄密约》刊布之前,它一直被认为是中俄两国关于中国东北地区秘密协定的唯一文本。1895年10月25日,英国《泰晤士报》首次报导了“喀西尼协定”,称其为“俄中之间的秘密协定”,该协定“给予俄国在旅顺口的停泊权和西伯利亚铁路延伸、经过北满的权利”。1896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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