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统治期间,曾一度采取开放的贸易政:负责过从日本大量购买金、银、铜等贵金属,尤其是购买洋铜的事务。他作为皇商利用官方资本,租船到日本进行铜丝贸易。当时日本是世界主要产铜国之一,也急需中国的丝斤和绸缎等高档消费品,因此两国通过贸易互通有无。日本所产铜“自前明以来供中国采办,然无定额,亦无定地,各岛皆可交易,彼之来则舶于永嘉。寻因徐海事而止,嗣后彼不来而我往至。国朝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日本正德五年),议定于长崎属肥州”22。
清代,中国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市场交换经济十分发达,铜铸制钱的流通量日增,以致用铜量大增,但国内仅云南少数地区开采铜斤,不敷需用,必须到国外采购。因此康、雍、乾三帝都积极支持这种贸易。为了购买洋铜,清政府一直对到日本采购铜斤的商人采取鼓励政策,给予优惠。对日本短缺的畅销货物,优先供给,如清政府规定赴曰办钢船不受“丝斤出洋之禁”的限制,因此到日本的贸易商获利甚多,“大抵内地价一,至倭可易六;及回货,则以一得二。故铜商之豪富,甲于南中”23。
有清一代采办洋铜是一件大事,因为清政府每年仅铸铜钱一项。需要铜料一千几百万斤。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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