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书店1959年版,15页。)。可见,清帝在宫廷许多地方接见过贡使,我们总不能说凡是接见贡使的地方都不能接见西方的使节,事实上,正是他们自己后来指名要求将常常接见贡使的太和殿作为外国使节觐见的场所。
外国使节对觐见地点的另一要求是必须在皇宫内。1894年,法国新任公使施阿兰到达北京,向清政府提出这一要求。他在《使华记》中说:“我同庆亲王和大臣们经过通常礼节性的谈话后,第一个话题就是呈递国书和觐见中国皇帝。这位亲王向我表示要在崇光殿举行这个觐见仪式。他说,最近奥匈帝国,以及英、德、比各国使节都是在那里呈递国书的。我回答说,这座宫殿不是位于皇宫以内,根据我国政府的训令和1892年外交使团所订立的协议,我们必须等待到能亲自向中国皇帝呈递国书,必须等待到能觐见典礼采用的仪式在各方面都合乎中国使节在西方各国所受到的类似的接待。”时值中日战争,清政府力求西方国家调停和支持,法国乘机要挟,清政府最后同意法国要求,选择了文华殿作为觐见的地点。然而,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后,他们又提出每年在清宫中最大殿——太和殿举行觐见仪式的要求。太和殿是明清两代帝王即位、节日祝贺、朝会大典的地方,外国使节要求在太和殿觐见清帝,即要将觐见列为清王朝的头等大事。清政府几经交涉,外国列强才“允将觐见改在乾清宫”。
礼节问题也是交涉的重要内容。在《辛丑条约》谈判中,外国侵略者乘机对此提出三条要求:一,派*御轿和仪仗走中门迎送使节,在“皇帝要在接见他们的宫殿前”降升舆;二,皇帝站立会见外国使节,“并直接同他们讲话”,而在1873年的交涉中,双方同意皇帝在觐见时“坐立自便”;三,必须在乾清宫并且皇帝亲自出席为外交团举行的宴会。清政府将“难行者”第一条与列强反复交涉。本来,黄轿为清帝专用,“诸王公大臣皆用绿。”至于降舆,王公大臣均在东华门外,“惟赏紫禁城内乘坐肩舆者,方能乘椅轿至景运门”。外国使节既然在乾清宫觐见,进宫必经景运门,因此,清政府提出:“仿中国王公大臣特赏紫禁城乘坐肩舆之例,于进东华门后,换乘椅轿,至景运门停下,较为相宜。”而且“以后或有国王或太子等来京,必须预留区别地步”(《光绪朝东华录》(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95—4696页。)。清政府还同意外国使节的座轿“加黄■”。列强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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