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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对日本的所谓对华文化事业持不合作的态度,1929年6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长蒋梦麟认为, 日本对华文化协定有碍中国教育的进步,提出应予废除(注:王树槐《庚子赔款》,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第509页。)。11月16日, 教育部咨请外交部废止日本对华文化事业协定及换文,如日方同意废除协定而不同意退还,中方则应拒绝日本在中国境内兴办文化事业。12月19日,国民政府行政院训令教育部,废止日本对华文化协定(注:《教育公报》,第1卷,第12期,第41页。)。外交部就此与日方展开交涉,日方表示无意变更既定的方针,不久爆发九一八事变,交涉遂告停止。这以后,国民政府虽表示不承认日本的对华文化事业,但却未能将其废止,反而出于所谓维护国债的信誉继续支付对日庚款,就是在1937年8 月上海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还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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